第52章(1 / 1)
(' 晚饭是叶开朗给我们送到房间,我瘫在床上没动,严靳去开的门。 我听到叶开朗在门口对我喊:“账清了啊!” 严靳走回来,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把睡袍披在我肩膀上,他问我:“什么账清了?” 我像个软体动物一样靠在他胸前,我说:“你不记得他啦?他欠我钱啊。” 严靳一愣:“英国那个?” “对啊。”我说,“你们聊那么开心,敢情你连人家身份都不知道?” 严靳托起我的脸,垂眸看着我说:“所以,这三个月你都和前男友待在一起。” 我笑着动了动眉毛:“吃醋啦?” 他又一把将我推回床上:“酸得要死。” 严靳开始挠我痒痒,没留半点情面。我对他又蹬又踹,东躲西藏。我本来就挣不过他,他还作弊,他合身压了上来,他好沉。 我的呼吸,承载着他的呼吸,我们一起起伏着。 我恍惚感觉,我的千愁万绪就好像没有修炼成功的小妖,而他像座高山,把它们通通压住了,小妖修为不够,一只都跑不掉。 只要我接纳这座山,那些心绪就没有机会再作怪了。他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平静与安宁。 猝不及防地,严靳往我屁|股上打了一巴掌,他说:“不准再跑了。” 我下意识惊叫出声,片刻的恍惚之后,我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近,跟他贴紧,我用双腿缠住他,我说我不跑了,我说地球是圆的,怎么跑都绕不开你啊。 好端端的晚饭被我们吃成了夜宵。 吃完饭、洗完澡,我靠在严靳肩膀上,透过窗户,看星星。 我跟他说,外面这个草场可以骑马。 我问他记不记得,很多年前有一次,三叔带我骑马,他也在,那天我从马背上摔下来了,但幸亏只是擦伤。 我说:“那天,是你把我抱上车的,你还记得吗?” 严靳说:“不记得了。” 我忽然听到有蚊子在飞,挥动右手拍了一下,不小心打到了他的脸颊,很脆亮的一声响。我说我只是打蚊子,春天到了,农场就是蚊子多。 他说我公报私仇。 我说:“你刚才还打|我|屁|股了,我们扯平。” “我不跟你扯平,公平公正是人类造出来的谎话。”说着,他又把手伸|到我衣服里捏了一把,“欠着吧。” 我歪着脑袋瞪了他一眼:“真不记得了?” “真不记得。”严靳说,“我那会儿只当你是个孩子。把和小孩相处的细节通通记在脑子里,很有问题吧,我没有那个癖好,也没有兴趣犯罪。” 我直起身子,面对着他:“那你现在当我是什么?” “你说呢?” “我不要我说,我要你说。” 他默然地想了一会儿,忽然笑出声:“刚被移栽的歪脖子树啊。” 我抬起腿来蹬他:“就不能说句好听的话?” 他把我的左脚抓在掌心里,他说:“脚还是这么凉。”他往我脚背上哈了口热气,用手搓了搓,我觉得不好意思,抽了回来。 他说:“我当你是个宝贝。但这个词早被旁人用烂了,用得很廉价,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你。” 他又认真思忖了好一阵子:“你是我的一部分。” “严靳。” “嗯?” “严律师。” “怎么了?” “严叔叔” “有事求我?” “严老板!” “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哈哈笑了:“喊着玩儿!” - 我不记得这天晚上是怎么睡着的,但我睡得很沉,第二天临近中午,被窗外踢踢跶跶的动静吵醒。 睁开眼,严靳已经不在我旁边了,我摸了摸枕头,也不是温热的,他应该很早就起床了。 我在床上胡乱翻滚蠕动了一会儿,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我走到窗边去看,去看到底是什么在踢跶作响。 我看到了一匹马,深棕色,皮毛发亮。 叶开朗给我介绍过这匹马,叫疾风,是个男孩儿,它很国际化,还有个英文名,叫ds,两个名字都是苗苗起的,她是晨曦农场的主理人,同时也是最大的股东。 疾风是匹很烈的马,严靳骑在它身上,它却显得低眉顺眼的,仿佛很是认可它的新主人。轻快的马蹄踏在初生的青草上,春意和生机浓得像是要催开百花。 我推开窗户,一边挥手一边喊严靳,温热的风钻进屋里,他转过头来,在马背上冲我笑,他的脸上有阳光,身后有松林,头顶有蓝色的天和白色的云,眼前偶尔还有白鹭掠过。 我想看他在远处骑马,也想把他拉到身边亲吻。 他果然是个天生的骑士。 他果然天生懂得驯服。 - 我和严靳周一就 ', ' ')(' 从浮云村离开了。 我之前答应叶开朗要帮村子里搞农业现代化,搞电商平台云云。因为走得匆忙,什么都来不及做。我不是开空头支票的那种人,我留了一张银行卡给他。 叶开朗之前给我的计划书里面详细写了一个预算,初期大概需要两百七十五万零四千八百八十八元整,我那张卡里有三百万,我让他记得把剩下的钱转给我。 从晨曦农场,到榕城机场,除了必要的分开,严靳一直拉着我的手。先前我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我又重新坐回那辆熟悉的奥迪副驾,心脏倏尔停了一拍:“你不是说,三叔找人跟、跟着我了。” “对啊。”他调整后视镜,问我,“怎么了?” “那、那他岂不是知道你来找我?知道咱俩” “怕了?” “没、没有啊。” “那咱们去医院看看吧。” “看什么?” “结巴。” “严靳!” 他笑着摇了摇头:“那人不会告诉你三叔的,我处理好了。不过” “不过?” “如果你没意见,我不打算再瞒任何人。” 他这句话真的把我吓到了。不是因为我胆小怕事或是怎样,而是,严靳一向是个权衡利弊的人,和我这段感情关系,被任何人知道,只能带来麻烦,不可能收获任何祝福。 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 “我没、没意见。” “真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要不赶在你妈和我爷爷结婚之前,咱俩先下手为强吧。” 他伸过手来摸我的后脑勺:“你要这么说,我就开民政局了。” “别——我开玩笑。”我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咱俩的爱情刚活,我还不想让它死这么快。” 三叔。 我算是知道严靳为什么会笃定地认为,我一定会喜欢他重新布置过的房子了。 在这一方不大不小的空间内,我和他的界限几乎不存在了,没什么所谓“你的房间、我的房间”,连衣帽间都变成了共用。客厅里插了我喜欢的鲜花,沙发侧面放着他喜欢的绿植。储存意面的柜子里,有我爱吃的扁身面,有他爱吃的管状面。 他营造出了一种错觉,仿佛我们早就形影不离。 他是个自恋狂,也是个自大狂。 我躺在他腿上问他:“你就那么确定,我会跟你走吗?如果我没跟你回来,你看着这房子,不会觉得尴尬吗?” 他说不确定,一点都不确定,他心里完全是没底的。但他不会尴尬,他反问我:“为什么要尴尬?” “我可能用错词了,”我说,“不是尴尬,是‘难受’。”我有点回避这个词,因为讲出这两个字,也使得我自己成为了自恋狂、自大狂。 他会因为我的不在而难受,也就是我很重要的意思,也就是我很认可自己价值的意思。 真的太自恋、太自大了。 我没有立场再去嘲笑他。 严靳说:“当然会,但那没什么不好,你带给我的感受,我都接着。” 我发现了,他不仅自恋、自大,他还是个自虐狂。 我翻身换了个跪坐姿势,用双手捂住了他的口鼻,我轻声问他:“喜欢吗?” 他看着我,目光很冷静。他说喜欢,他的声音被我的掌心盖住了,有点闷。 我多用了几分力气,他被我抵在靠背上,微仰着头。我又问他:“喜欢吗?” 他不说话了,或许是我压得太紧,他的声音透不出来。但他对我眨了眨眼睛,他的睫毛比得上世界上最漂亮的飞鸟的羽毛。 我还是没有松开手,我近距离地看着他,我说:“我让你不能呼吸,你不害怕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