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2)

沈唤笛坐在副驾驶上,惴惴不安地默默地握上了车侧顶的门把手。

稍大的引擎声,明朗的推背感无一不在昭示着“车速实在是太快了”,但她犹豫了会, 最后没有说出她的诉求, 林郁野现在冷着脸, 胸腔在剧烈起伏着, 又被强烈克制着, 骇人得很。

他一定很生气,所以才会开得很快。

她不能打扰他, 人被情绪驾驭时, 保不齐会做出什么更刺激的事。

沈唤笛无端想着,却没注意到, 林郁野悄悄透过后视镜看见了她不自觉局促的表情和“举起”的那只手后,轻逸出一口浊气,压下心中那股无力的愤怒,渐渐放缓了车速。

这种人体很难立即感受到“变慢”的放缓, 使得沈唤笛的思绪因为平稳而愈发活跃。

她知道林郁野一定听清了她的那个“不”字, 而她迟迟不敢看他的缘故是因为她说的是实话——成年人心知肚明的道理过早就摆在明面上, 着实太伤人。

凭心而论。

虽然大学时创业赚的钱能确保她这辈子衣食无忧, 而且身边亲人只剩姐姐和姐夫,她不会再有其他任何的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可她远远不及林郁野和陈雅唯所在的阶级。

虽然在和林郁野接触之初, 她是理智明白两人的阶级差,但是没有太具象化。直到那天在社交分享平台上搜索过林郁野那辆让她不吃不喝23年才能买到的那辆车后,她遭到了平台的信息轰炸。

于是她知道今晚,林郁野随戴的腕表是理查德米勒rm47,陈雅唯随手提的爱马仕初雪房子包。

她想。

他们买它们不会考虑价格,而使用它们也许只是因为适合今天的着装搭配。

——所以即便陈雅唯说的话很难听,“嫁人能跨越阶级。”沈唤笛是认同的。

人往上走,禽择良木而息,没有什么不对。

至于“舍得分手”。

如果相爱到结婚论嫁,而林郁野却还是要听从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那只能说明林郁野同她并非在一片海里共游,本非良配。

分手是成年人的断尾求生。

沈唤笛早就过了“爱能大过天”的年纪,她是一个活在现实里人。

思及此,她坐直了身体,扭过头,认真地打量起此刻的林郁野来。

默契的沉默使得车厢内气压很低,气氛僵冷。

林郁野目不斜视地凝盯着前方,修长骨节泛冷白的手握在方向盘,另一只手正在不紧不慢地扯松精致到每一个皱褶都像精心设计过后的西服外套领口。

露出内里的白衬衫。

他手指灵活一按一扯,平日里系到顶的纽扣被轻易地扯开两粒,露出明显的上下滚动的宽大喉结。

林郁野最能体现造物主偏爱的便是下巴处。

干净利落似不谙世事的学生,微凸的下颌角却锋利得有着成年男性的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