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2)

“慕晚,别跟我打信息差。”

弄虚作假,慕晚在秦景曜面前还不够格。

老式的红线信纸,用黑色签字笔写下的一封情书。时间长了,信纸的边缘泛黄。

第一封是告白,写了慕晚和李明朗的初见,在一个下雪天,李明朗在操场上遇见了哭泣的慕晚。

从此,他一见钟情,即使慕晚当时哭得眼睛通红,李明朗也毫不犹豫地决定要追她。

秦景曜似乎看得入迷,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完,视线从开头,定格到了末尾。

“我亲爱的晚晚,”秦景曜就这么念了出来,如同李明朗称呼慕晚,他把信折了进去,静静地看着坐在地毯上的女孩,“为了什么,要跑到操场上哭。”

这个问题李明朗没问过慕晚,因为他觉得询问一个刚认识女孩的私事,是冒犯的行为。

相反,慕晚未感到恼火,秦景曜的这个态度,已经比她预想中的要温和太多。

“上大学之前我没住过校,因为不喜欢住宿,还因为班级里的一些纠纷。”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某一天堆积在一起,就像是快被压死的骆驼,它的背上多了出一根稻草,就撑不住跪在了地上。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班级群里有人匿名指出名额的评定不公开不透明,火烧到了慕晚身上。

群里匿名的同学被带了节奏,群起而攻之后,辅导员想要息事宁人,最终的结局当然是不了了之。

慕晚思念自己的父母,可她的家在千山万水之外。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哭了,莫名其妙的。”而且那天,还叫李明朗给看见了,慕晚接过了他递来的纸巾,从此就发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居然到了这样令人为难的境地。

再年轻个几岁,或许在学校里遇见慕晚的就不会是李明朗了。

秦景曜的大学也是在京大读的,“其实我也是你的同学,不过大几届而已。”

匆匆几年的岁月,就让他来迟了一步。

做事情讲先来后到,秦景曜却只知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为什么还留着?”

问到了关键,慕晚实话实说,“我忘了。”

要不是今天把盒子拿出来,她真的都不记得最底层还塞了几封李明朗写给自己的情书。

秦景曜的眸色深沉,“你现在喜欢他吗?”

慕晚即刻表了忠心,“不喜欢。”

她期待着秦景曜能把东西还给自己,还回来就行。

年纪小的孩子喜欢点火,点燃一个东西超出了能力所控制的范围,火苗是他们创造的奇迹,而他们也成为了拥有超出个人力量的普罗米修斯。

摧毁是人最恶劣的天性,焚烧则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壮举。

“不喜欢了,我们就把他忘掉。”秦景曜掏出衣袋里的打火机,银色金属结构细巧,是件精雕细刻的艺术品。

慕晚遗漏了一件事,李明朗给自己的每一封信,她都没有回过,毕竟那时候他们没有在一起。

后来喜欢上李明朗,慕晚写过一封回信,那封回信没有被送出去。

信件经过秦景曜的手,他现在还只读了一封信,如果一直读下去迟早会发现自己那封回信。

慕晚沉默了,她竟然没有从秦景曜手里把信给夺回来。

东西肯定不能再留着了,秦景曜的手跳到了最后一封信,他依次点过去,唯独这封信用了不一样的纸。

慕晚的眼皮一跳,对方已经把那封回信单独地挑了出来。

秦景曜漫不经心的笑意凝固在嘴角,两指夹出信纸,是书写得秀气的女孩子的笔迹。

第27章 别骗我

明朗,我也喜欢你。

所以,我答应和你在一起了。

慕晚的书面语言正式严肃,信纸最底下题了两个词,风雨同舟,携手共进。

秦景曜读完,笑容晦涩不明,“不是说风雨同舟吗,怎么就和人分手了呢?”

手里那张单薄的信纸,像是锋利的刀片,切出了露水般饱满的血珠。

为什么和李明朗分手,秦景曜应该问的是他自己。

慕晚没拿回那封回信,她也没说要秦景曜还回来,他是不会听的,多说无益。

信纸正中央有一条折痕,精确地对折,窗口的风吹过来,纸片有瞬间的纷扬,仿佛将要追随着自由而游走。

信纸被秦景曜的拇指夹住,棱角分明,毫发无损地回到了牛皮纸信封里。

李明朗送的每一封情书都收在首饰盒的底层,干净整洁,不光是这样,慕晚还亲手写了一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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