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太老”,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添加过杂质”,吵得不可开交。

修罗场有趣是有趣,但持续太久,耽误了正事,未免就显得有些烦躁。林溪谣给他们每人头上来了一下:“你们到底有完没完!”

“唔...”他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被她打过的脑袋,分别露出各自满足时会有的神情。

一个勾起嘴角,耍帅一般浅浅地笑;另一个则是神情抽象夸张,五官陶醉地扭在一起,似乎马上要融化了。

好恶趣味!不管怎么变,江煜都是抖、m吗?

两只怪物,一个女人,沉浸在唯有她们三者的世界中。也许林溪谣自己都未曾察觉,江煜早就融入她的生活。她逐渐习惯把他当作需要认真对待的对象。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记,这附近还有某个危险分子的存在。

她的松懈给了危险分子追上来的机会——asher开着事先从租车行租赁来的黑色路虎,追上了他们。

看看见黑点的视线范围内,他像个喝醉酒后不要命的疯子,靠近,然后像是想要直直往这边撞过来。

直到车身快要逼近其中一个江煜,他才忽然一个急刹,车子漂移出去,轮胎在地面上留下用力的抓痕。

“这个丑人怎么追上来了?”

“他还痴心妄想地想要我的林溪谣?”

两个江煜虽然彼此互相看不上对方,但那是他们内部之间的事情。面对共同的敌人,怪物的两只分身可以做到完全放下之前的恩怨,冰释前嫌,齐心对抗外来的敌人。

他本身是不把人类放在眼中的。但这个长相给他提鞋都不配的丑陋男人——在江煜眼中,他就是一只长得漂亮一点的蚂蚁。人类踩死蚂蚁的时候,怎么会去关注一只蚂蚁长得有多美。

问题在于asher感兴趣的人是林溪谣。江煜并不害怕他把林溪谣从他身边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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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世上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生物!

怪物唯一担心的地方是他会不会攻略不成,气急败坏后杀死林溪谣。

这对江煜来说十分重要。

最初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想象过林溪谣死后的模样。

就算是尸体,想必她的模样也是可爱的。停留在尸体上表情,或许是惊恐,或许是满足,或许是不甘,或许什么表情都没有——光是想象,他就要兴奋得颅内高.潮了。

哪一种表情,他都会爱她爱得无法自拔。

可她到底不是他这样完美的生物!脆弱的人类,随时都会被意外夺走生命。

快感刺激大脑的下一秒,江煜又伤神地想:她死后,身体的温度会立马流失,气味也随着温度下降而逐渐消散到接近没有。

时间一长,人类的尸体会长出尸斑,散发出恶臭。

即使这样,他也会依旧爱她。也有可能他会在她的尸体发臭,最后化成水之前,把她吃进肚子里。

他可以和她融为一体。

关于林溪谣,江煜设想了许多种可能性。刚才提到的想法只是最坏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好端端的,他为什么会期望林溪谣随便死掉?

她要活着,好好地活着,比其他人都要肆意。就像他一样。

这样她才能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惊喜和快感。

眼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叫asher的家伙,极有可能成为剥夺他幸福的可恶蝼蚁。

区区一个丑货,他怎么敢?!

江煜难得把另外一个人类放入自己高傲的眼中。

他要用什么方法解决asher呢?

从仓库中复活的江煜留有被他多次杀死的记忆。他冷漠地搜索着这些记忆,不带任何感情波动,就为找出适合他使用的方法。

而另外一个打扮花哨的江煜,则因为吞吃过一名人类,怪物纯净的肉块内注入了属于人类的杂质,心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以人类思维方式引导出来的恶意念头。

因为厌恶他觊觎属于他的林溪谣,江煜想好好折磨他一番,以他的惨叫来倾泻心中的怒火,最后再将他的尸体抛至荒郊野外,留给林间、天上的野兽果腹。

他们的想法在心中隐秘地进行,哪怕听不见他们内心的声音,凭她对江煜这种生物的了解程度,林溪谣也知道这两个美少年长相的非人怪物在打什么主意。

她决定先阻止他们一次。毕竟决定与怪物为伍,不代表她就要完全摒弃人性中良善的部分,她只是想活得更加不受拘束,随心所欲一些而已。

在asher眼里,她的好心是向他发出的,喜欢他的信号:“你现在离开还来得及。离我们远远的,未来我会把这些搅乱你生活的怪物带走。你还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继续过正常人的生活。”

“别开玩笑了。你心知肚明,像我们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满是恶臭的人类社会中幸福地生活。”

asher在他的世界中,人前表现出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然而越是伪装得精妙,内心便越是压抑,甚至不如那些将无法融入人群的缺陷直接明牌展示出来的“天生废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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