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要不是她知道江煜不会变心,说不定早就和他分手了。

——要是江煜变心了,她就......她就扒下他的脸皮。

因为江煜的模样是从她脑海里偷出来的,她不允许一只会出轨的花心怪物顶着她脑海里完美美少年的模样做一些倒胃口的事。

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产生占有欲,还会莫名产生一些虚空的攻击欲。

林溪谣从背包里拿出鸭舌帽和口罩,本打算给江煜带上,想了想,还是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司机把她们送下车。

林溪谣没有退租这个小区。因为那时的她一直害怕江煜牵连到其他的家人。再后来,国外的高消费衬托得小城市公寓的房租便宜得像是白捡来的。

反正江煜任性的行为让她在国外住的那个公寓房租大跳水,省下来的两周房费就够付一个月这里的房租。

小区里的保安换了一批。新来的安保小哥只是多看了这两个陌生人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让她们大摇大摆走进了入户大厅。

上电梯的时候,林溪谣才从她装满零食的书包里翻出钥匙。

上次回来的时候还是暑假,她有三个月没有回来,门口却像是经常有人洒扫照顾一般,一点灰也没有沾上。

很干净、平平无奇的防盗大门,上面什么也没有贴。不管是春联、还是开锁小广告,又或是彰显个性的卡通贴纸,什么也没有。

突然,她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一个人偷偷窃笑起来。

江煜不喜欢她有不分享给他的事情:“林溪谣,不可以背着我一个人想你的事情。快点告诉我。”

如果她不肯告诉他,等他真的生气了,他就要自己去取了。

林溪谣的笑点有时候就是很奇怪,笑了好一阵,肚子像要长出腹肌那样痛,才告诉他说:“我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

“好笑的事?”

“对,你之前做的事情太好笑了。”

江煜没反应过来,他应该做过很多很多事,林溪谣具体说的是哪一件?他是那种要问到底的性格,没等他说,林溪谣就主动提起来:

“很久之前,我不是在门上挂过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风铃吗?上面还贴着一张被开过光的符纸。”

“第一次遇见你的那个早上,风铃碎掉了,符纸也脏了。我还以为是有什么脏东西进了我家,被有法力的风铃和符纸挡住了。结果一出门就遇到了你。”

那时候,她可觉得真是晦气啊。江煜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在她心里是一只会吃人的怪物。

“会买这种东西的人也真是蠢...”好像把他在意的人也骂进去了,江煜连忙改口,“蠢得有些可爱。这种东西能挡住什么?还不如你回来之前丢掉的那把刀有用。”

“说得没错。”林溪谣点点头,“看来你承认了。风铃其实是被你弄坏的吧。”

是他在她家门口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总之弄松了风铃,还浸湿了上面的符纸。林溪谣又想起自己差点被开瓢的脑袋,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总感觉像过了半辈子那么长。

她庆幸地说:“还好我天生运气就好,不然我现在就不能站在这里了。说实话,你那天晚上趴在我家的门上,是想把我吃掉吗?”

江煜诡异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带着点邪气的笑容,他美丽的脸蛋让这个表情变得充满了性.诱惑力。

美少年不可置否地说:“即使是我的‘眼睛’,好像也不能用那个叫做猫眼的东西从外面看见里面的场景。”

“变态。”

林溪谣评价他。

屋子许久不住人,她们回来后需要打扫一下。在林溪谣不注意的时候,江煜似乎借着出去扔垃圾的理由,从扫除的工作中逃走了。

表面上看去,他和常人行走的速度无异。甚至步态极为优美,像走t台的模特,让人忍不住将宝贵的注意全都无私地奉献在这个精致得过分的少年身上。

街上的行人都在看他,只要稍微一眨眨眼,这个少年就如转瞬即逝的夜空流星,神奇地走出了老远。

速度快到不像是常人能够匹及的,由于人们太过专注于欣赏他这个人本身,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异样。

江煜走着走着,忽然在一处没人的巷口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