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王陨(1 / 2)

第208章王陨

以钱赎死,众儒吐红。

血雾缓缓晕染开来,于虚空中经久不散。

中大夫儿宽、治经博士褚大等人怎么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煌煌世家,数千老幼,为百家尽数屠戮,一人揽罪,以钱免死。

如何接受?

谁能接受?

参政议政王大臣和中外两朝公卿大夫、列侯亲贵、宗室大臣回过了神。

原则上,大汉律法一视同仁,奈何有人是原则本身。

《尚书·舜典》:“金作赎刑。”

在汉以前,古之赎罪者,皆用铜,汉始改用黄金。

是以,赎刑在华夏有着悠久的历史。

而大汉的以钱赎罪,前有孝惠帝时期规定“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上免死罪”,今有当今陛下规定死罪犯可缴纳五十万钱以减免一等刑罚。

五十万钱,又作五十金。

不论是五十万钱,或是五十金,以墨家造物而言,都是九牛一毛。

知识就是金钱,在这一刻,化为了现实。

受缚的老巨子,侍立在老丞相身边的墨子墨,这才知道先贤究竟给他们留下了怎样的财富?

老巨子知道朝廷的博弈,却不能接受这种“富者得生,贫者独死”的律法,长嘘一声,“上君,草民不能受。”

嘴角溢血的儿宽、褚大等人心中又燃起了希望,都说儒家迂阔复古,但某些时候,墨家门人更加迂腐。

在公平正义和利己律法之间,宁死也要选择前者。

“特殊律法的存在,有其存在的特殊性,在孝惠帝时期,在今上执政时期,频繁的战争使得国库空虚,朝政的财政问题,直接关系到了大汉的生死存亡,这便是两朝赎刑大兴的原因。”

现在的刘据,已经有资格、有能力指摘非太祖高皇帝以外的大汉历代皇帝的执政过失,可以不加掩饰地道出赎刑、腐刑这些特殊律法存在的真正原因。

华夏大地经历了秦末大乱、楚汉相争、太祖高皇帝对匈作战、平定异姓诸侯王,大封天下,及至孝惠帝时期,大汉朝廷犹如一辆破败的战车,随时都有可能崩坏。

为了加固战车,朝廷必须在短时间内筹措大量资金,适当出让律法公平性,孝惠帝也好,吕后也罢,是能接受的。

同理,本朝陛下频繁的对外战争,导致国库空虚,财政问题急需解决,当今陛下有样学样出让律法公平性,在换取大量资金的同时,也的确让朝廷一些有用之才活了下来。

尤其是军方诸将受益颇多,哪怕是刘据的麒麟阁臣也有数人因为军功制的不合理地方,要以钱赎死。

至于某些国朝内外享誉无数,却半侯无封,甚至已经不知踪影的某位飞将,刘据就不点名了,更是为朝廷财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巨大助力。

刘据望着老巨子慢慢说道:“巨子前辈,有些人活着,会比死了更有意义,无论是对自己,或是对国家,以钱赎死,不代表无罪,您和许多前辈以后,直到死前,很可能都无法再在人前露面,包括您对大汉的很多贡献,在死前,乃至于死后的很长时间,都会无法为人所知,长居一地,隐姓埋名,功劳也不能为世人熟知,为了大汉和万民,那样的刑赏,您能忍受吗?”

君言入心。

王公大臣们逐渐觉得火热,不知道为什么,上君讲的是刑罚,道的是苦难,听上去却是那样的荣耀?

在上君的口中,大汉的事业,竟是那般的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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