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1)

(' 打量他半天,宋寒灯最后也只是耸了耸肩,无奈地笑笑。 屋内一片寂静,只有轻微的机器转动声和窗外雪花簌簌坠落的声音。祝青序咬了咬唇,半晌只是沉默地摇了摇头。 不是他不想,只是他不敢。 最难熬的那段日子,祝青序和室友挤在留学生公寓里,他不敢关灯睡觉。 因为只要一闭眼,他就能看见面目狰狞的梁温,他能看见心爱之人倒在地上,他呻吟着挣扎着,但最后还是流了一地的血。 他无法面对宋寒灯,无法面对一切和宋寒灯有关的人。 所以,祝青序选择逃避现实,他从公寓里搬了出来。 脑袋上突然被人重重敲了一记,祝青序下意识哎呀一声,抱怨道。 “你敲我干嘛?” 他这声音有点大,大到原本打算进厨房的杜子腾都后退一步,脸上出现了见鬼的表情。 他动作急,金属碗碰倒门框,发出一声轻微的“咔哒”声。宋寒灯掀起眼皮,淡淡地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杜子腾便连忙退了出去。 门被阖上。 这下终于没有人会打扰他们了。 “你傻啊,”宋寒灯笑了一声,“你的奖项你的旅程我都了解得清清楚楚,谁说我不知道你会来特罗姆瑟的?” “要是我没来呢?”祝青序还是不服气。 宋寒灯咳了一声,他下意识移开目光。 “那我明年再来。 “只要你不嫌弃我,那么,”他垂眸看着他,漆黑的眸中是罕见的温柔,“青序,我一定会找到你。” 祝青序没料到这人会突然表白,他慌乱一瞬,很快便打着哈哈扯了过去:“那挺幸运的,毕竟你第一次就找到了我。” 宋寒灯笑了笑。他张了张口,似乎还想说什么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两人之间静了一瞬,只见宋寒灯抓起手机,随即垂下眸子看了一眼。 “青序,找你的。” “?” 祝青序啊了一声,他下意识地指了指自己:“我吗?” 宋寒灯:“嗯。” 祝青序抬眼望去,只见手机还在震动着,屏幕上显示着明晃晃的三个大字“裴俊臣”。 “……”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旁边的宋寒灯还在继续补刀:“人家专门给你打的远洋电话,可感动了,”他看着他,眸中浮现出一丝戏谑的神情来。 “快接吧。” 这人耷拉着眼皮,完全是一幅完全置身事外的表情:“他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什么?” 祝青序:“……” 他怎么接?就凭他五年来人间蒸发这件事,他便已能预料到裴俊臣会怎么做了——这人不会吃他,但以他暴躁的性格,绝对会把他砍成血雾。 那手机还在依依不饶地震动着,祝青序咬了咬唇,脸上罕见浮起了挣扎的神色:“……可以不接吗?” 宋寒灯没理他,而是淡定而缓慢地打了个哈欠,随即随手关门,走了出去。 “……” 看来这电话不得不接了。 祝青序正想接,手中熟悉的触感却逼得他一愣。他看过去,只见宋寒灯的手机正安安稳稳地躺在他手心里—— 如果他没看错,这好像是五年前他送给他的手机。 这么久了,他还在用吗? 他刚一走神,手中的电话滴地一声自动接通,属于裴俊臣的那道声线便通过扬声器传了出来。 “祝青序!你还有没有我这个兄弟!” “……” 祝青序只好暂时放弃思考。对着话筒,他不确定地喊了一声。 “……裴俊臣?” “哎呀我靠,真是你小子!”那头传来啪的一声,应该是裴俊臣正在激动地拍腿,“你小子不声不响消失了五年,现在终于被宋寒灯找到了!” 祝青序垂下眼:“对不起。” ——无论怎么看,他为了一己私利而逃避的行为就是不对的,更何况是…… “老大?” 祝青序彻底愣住:“周于行?” 恍惚间,他好像听见周于行在那头笑了声:“老大,小宋终于找到你了,”他顿了下,仿佛在酝酿着什么情绪,“……你走的这几年里,无论是宋寒灯,还是我和裴俊臣,又或者是温学姐,我们……” 空气里安静了几秒。片刻后,他听见周于行终于开口,声音急促,像是已经在心底排练了无数次。 “你回来吧,我们大家都很想你。” 挂断电话后,祝青序独自走了很久的神。 预料中的责怪并没有到来。他们说,你回来吧,大家不怪你。 在离开的这五年,祝青序并不知道外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裴俊臣和周于行和好,宋柳考上了首屈一指的京城大学,而温学姐和荆梅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的人竟然在走在了一起。 ', ' ')(' 对了,荆梅在四年前考上了山城大学,现在正在准备研究生考试。 说这件事的时候,裴俊臣的声音有些犹豫,很快便被祝青序敏锐地察觉到了。 “想说什么,不妨现在直接说,”他轻声开口,“我在听着呢。” 听到对方强硬的要求,裴俊臣沉默片刻,最后只能无奈地叹了声气。 “祝青序,我知道你不想再听见梁温这个人的任何消息,但是关于他的结局,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给你说一声……” “两年前,他醉酒开车上高速,最后连人带车翻到了悬崖下,”裴俊臣平静地向他阐述,“尸骨无存。” 梁温是他一辈子的仇人。 但是听到这个消息时,祝青序的眼睫都没动一下,他只是点了点头,最后也只是说了句知道了。 这个人根本不值得浪费他的情绪。 他无悲无喜,甚至连基本的情绪都没露出一点——仿佛梁温这个人已经化成了一个最不重要的名字,从此以后彻底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 该过去了。 无论是千门大桥下奔驰的电车,还是茶市一望无际的漂亮的湖,亦或是特罗姆瑟下着的纷纷扬扬的雪…… 所有的一切都在等他。 而这一切,都是属于他和宋寒灯的。 余生还长,他们可以慢慢看完。 在特罗姆瑟的最后一天,宋寒灯竟然罕见地主动提出了邀请。 他想和祝青序一起去看一次午夜的阳光。 房间已经被收拾出来,全部大包小包堆在了客厅里。特罗姆瑟一别后,宋寒灯要回山城经营公司,而祝青序要留在国外,为拍摄的事情继续奔走。 他们似乎还是见不到面。 但这次,祝青序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每年的四月开始,这座北纬七十度的小城便正式进入了为期半年的极昼期。 极昼,字如其名,便是太阳在一日之内始终在地平线之上,永不落幕——而他们离开的时候,时间正好是半夜十二点。 说服杜子腾后,祝青序穿上冲锋衣,扛上他心心念念的相机,便和宋寒灯踩着雪向未知的目的地走去。 祝青序掩不住好奇。 “你突然这么慌慌张张地把我叫出来,是要带我去哪里?” 宋寒灯没打算瞒他:“北极大教堂。” 午夜的天空阴沉一片。 下了许久的雪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只留下一片被白雪覆盖的山脉。教堂静静地矗立在雪地里,五彩的琉璃瓦片反射着光,在灰扑扑的天空里显得格外耀眼。 这个点,这座城市的居民大部分已经回屋,连着教堂外也稀稀落落的,少有行人。 祝青序走过去看了一眼。 神职人员已经下班,徒留教堂黑漆漆的门紧闭着,就这么出现在他们眼前。他回过头,正想和宋寒灯说话:“我们……” 但下一秒,他的那句话便卡在了喉咙间。 ——我们好像来得不巧呢。 他看着宋寒灯,看着他顺其自然地半跪下来,冰凉的雪浸透了他的裤子,在上面留下了几道深深浅浅的痕迹。 他看着宋寒灯自然而然地掏出一枚小巧的盒子。 “咔哒”一声,盖子被人掀开。 “你说过的,你要想我求婚,”宋寒灯举着戒指,“你告诉我,假如你忘了,那么一定要提醒你。” 漂亮的钻石在天光下闪着漂亮的光。他认真地看着他,语气温和。 “所以,我想问问你,五年前的约定还作数吗?” “只不过这一次,向你求婚的人,是我。” ——在特罗姆瑟的某个角落,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 它就压在他们房子的玄关里,埋在很浅的地方。只要祝青序多加注意,他便一定能发现。 这是一封来自埃塞尔的手写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只不过是告诉他要回国了,祝他和宋寒灯蜜月愉快。在信的末尾,他还告诉他,你的这位丈夫有多么的爱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