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朋友(1 / 1)
“燕州城到了。” 霍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跨州飞舟在燕州城外的渡口前停了下来。 霍明有些迷茫的随着人群走下了飞舟。 那些人要不是有人来接,欢天喜地的聊着天去了。 要不就是早已经不是第一次来燕州,轻车熟路的离开了飞舟渡口。 只有霍明。 有些迷茫的站在渡口。 “公子,要找姑娘不?” 一个中年妇女凑上前来。 “住的地方也有。” 霍明有些震惊的看着他。 “我是修行者。” 那妇女对他抛了个媚眼。 “我们极乐楼的姑娘,大多都是修行者。” “还有半妖呢!” 霍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摆脱了那难缠的妇女。 那妇女最后甚至问他要不要当龟公。 简直胆大至极。 当然,也很有可能是因为那背后的极乐楼大有来头。 后面踏入了燕州城。 他小时候有个非常好的朋友。 后来这个朋友随着家人离开了天风郡来了燕州。 然后后面给他寄了一封信。 说在燕州当屠夫。 让霍明没事的时候,可以来燕州寻他玩。 于是霍明就来了。 他和这个朋友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 他也不知道这份友谊还有几分。 毕竟无论多深的感情,时间久了都可能变成一个名字。 但是霍明还是来了。 他厌恶霍家。 但是出了霍家之后,他又发现自己好像无处可去。 于是他就来了。 霍明拿出了那封皱巴巴的信。 信的字很漂亮。 自然不是他的那个朋友写的。 而是请人代笔。 他的那个朋友,字写得歪七扭八。 而且认识的字也不多。 断然写不出一封这么正式的信的。 浣花街,孟记狗肉摊。 霍明来到了浣花街。 他看到了那个狗肉摊。 摊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 一脸络腮胡。 有些凶恶。 这是孟杰的父亲吗? 好生凶恶! 不愧是当屠夫的人。 “您好,请问这是孟记狗肉摊吗?” “我是孟杰的朋友。” 那汉子把手中的肉刀往砧板上一剁,看了一眼孟杰。 “不认识。” “去去去,一边去。” 霍明站在街道中间有些无措。 他取出那封信。 地址上是这里没错啊。 这街上,只有一家狗肉铺。 莫不是孟杰给了自己一个假地址。 霍明没地方去。 便在街道旁边的无人处坐了下来。 他有些迷茫。 他手中的符钱已经花光了。 他已经一日滴水未进了。 找不到朋友,他一时间没了主意。 霍明就这样呆呆的坐到了天黑。 霍明不知道去哪里。 一直到有一个卖菜的老婆婆走到了他的面前。 低声道:“孟杰住在白沟路尽头。” 老婆婆说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像是在害怕什么一样。 白沟路。 是燕州城的贫民区。 到处都是低矮的房屋。 以及游手好闲的帮众成员。 不少人向霍明投过来探寻的目光,不过到底没有来找他麻烦。 毕竟他背着一把剑。 看起来像是某个宗门下山游历的弟子一般。 在没摸清他的底细之前,这些人不会轻易招惹他。 “孟杰!” 那是一个正在倒水的少年。 他回过头。 先是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 随后一瘸一拐的跑过来。 “你怎么来了!” 他高兴的道。 “我离家出走了。” “没地方去!” “就来找你!” “怎么回事?” “快进屋来!” 孟杰拉着霍明进了家。 那是一间破旧逼仄的屋子。 “唉。” “这事就是霍叔叔不对了。”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替你不平。” “你还记得小时候,你为了保护蓝妹子,给齐三儿打架不。” “你因为打架,所以没完成先生的课业。” “那老家伙为了讨好你父亲,就小题大做把这件事告诉了你父亲。” “然后你父亲就当众打了你一巴掌。” “我那时候就觉得他不对。” “教育孩子的目的不是为了羞辱孩子。” “其实你那时候解释一下就好了。” 孟杰一直说着,但是没听见霍明搭话。 他回过头。 自己朋友脸色平静,没有喜怒。 他连忙给了自己一巴掌:“哎哎,你别介意。” “我这人就是管不住嘴。” “喜欢胡说八道。” “总之咱们哥们。” “你来了扬州城,哥们其他的不说。” “反正是绝对不会让你流落街头,也不会让你饿死的!” “我跟你说。” “我现在陈记酒楼的后厨打杂。” “不管工钱。” “但是东家好说了,每天最后一桌客人吃剩的,我们都可以随便吃,还可以打包。”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我到时候多给你打包点回来,晚上吃一顿,然后白天吃一顿。” “总之哥们绝对不会让你饿着。”瘸腿的少年拍着胸脯保证。 “那陈记酒楼,可是燕州城排得上号的大酒楼!”少年脸上有些自豪:“以前那酒楼中偶尔有客人想吃狗肉,都是我爹送去的。” “你放心,我到时候都给你打包那种客人没怎么动的菜。” 霍明脸上露出了笑容,他道:“好!” “这燕州城挺不错的。” “你要是想找差事做,那是随便找的。” “你认得字多嘛。” “脑袋机灵,随便做账房先生什么的。” “你要是不想找,那就每天出去玩,等晚上我给你带吃的回来。” “你就在这里待着。” “保证你爹找不到你。” “玩一段时间,急死他!” “好!” 霍明道,随后问道:“你不是写信跟我说,你来跟你爹做屠夫吗?” “还有你的腿怎么瘸了?” 霍家那时候算是个小家族。 再加上霍铮的存在,所以家中规矩很严。 孟杰家则是一户普通人家。 但是还是没有阻止两人成为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的孟杰带着霍明上蹿下跳。 掏鸟捉鱼,套兔子。 哪怕孟杰后来因为家境贫穷不再继续读书,可依旧没能影响他们的感情。 没事的时候。 霍明就去找孟杰玩。 一直到后来,孟杰跟着父母去了燕州城。 那时候,霍明难过了很久。 孟杰听见霍明的话,笑着道:“我爹我娘病死了,我就没继续做屠狗买卖了。” “我一个半大孩子,怎么做得来。” “至于这腿,摔的。” “不过没关系。” “我虽然瘸了,但是跑得可快了。” “等我想办法攒些钱,等你爹跟你认错了。” “我们就回天风郡。” “到时候,我还继续带你套兔子。” “记得你以前可喜欢了。” “对了,我走的时候送了你一只幼鹰,那只鹰还在吗?” “它应该能飞很远了吧?” 那是少年临别时赠予霍明的礼物。 一只雀鹰的幼鸟。 这在孩子中可是绝对的硬通货。 霍明道:“被我爹放飞了,他说我玩物丧志。” 孟杰挠了挠脑袋。 随后安慰道。 “没关系的。” “等我们再次回去,我再给你抓一只。” “我知道它们在哪里筑巢。” 多年不见的两个少年都很兴奋。 他们聊到了很晚。 霍明就这样在燕州城住了下来。 他白天就在燕州城随意闲逛散心。 晚上就回到孟杰家。 孟杰每次都会给他打包回很多酒楼客人吃剩的剩饭剩菜。 偶尔还有些酒。 饮酒是男子汉的标志。 霍明走到了一个乞丐身前。 掏出了几枚铜钱。 那是他身上仅剩的了。 是用一枚符钱换的银子。 但是出门在外实在是太花钱了。 他最后只剩这几枚了。 他把那几枚铜钱丢在了乞丐的碗里。 然后道:“问你些事情。” “公子发财!” “公子吉祥!” “您问!” “小的一定知无不言!” 乞丐说了几句吉祥话。 “唉。” “这可是好酒!” “那桌客人是大人物,我跑得快,第一时间抢到了!” 晚上。 孟杰宝贝似的拿出一坛酒。 还有一些用荷叶包着的肉。 都是打包的剩菜。 两人对饮。 “我明天要出去一下,可能回来有点晚。” “也可能不回来了。” 孟杰愣了一下。 “不回来了?” 他有些急切的道:“为啥不回来啊。” “是嫌弃我带回来的东西吗?” “我明天去跟东家借点银子,我给你买新的酒肉!” 霍明笑着拍了拍自己朋友的肩膀:我们可是一起偷别人家地瓜烤,吃得一嘴黑的人。 “我是家中有人来了。” “明天我去见他们。” “如果谈得好,就跟他们一起回家,不回来了。” “如果谈得不好。” “就再回来。” 孟杰有些失落。 可还是道:“那你就算要回家,也回来跟我道个别。” 我到时候好去送送你! “和朋友,千万不要不告而别。” “好!” 霍明重重的点头。 “你怎么这么早就起了?” 大半夜。 孟杰起身。 他在酒楼厨房里打杂,需要起很早。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今天的霍明也起得很早。 听见朋友的话。 霍明道:“早些去,等着对方。” “哦哦。”孟杰点头,随后又道:“你如果要回家,真的要跟我告别一声。” “等以后,我也会回天风郡的。” “放心,我一定回来跟你告别的,如果回家的话。” 天色茫茫。 霍明就这样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朋友一瘸一拐的身影。 直到对方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喜欢上品真炁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上品真炁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