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演戏是设计,唱歌是本能(2 / 2)
这句他唱了两遍。
第一遍声音是好听的,但好听不等於对。
第二遍,他想起从叔叔工作室刚出来的那个瞬间——
六月底,太阳刚落,站在路边等车,风吹过来,手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郑在俊按了保存。
“无论我走得多远——”
白时温的声音在这里变了。
主歌的时候他收著,到副歌却让声音从嗓子往外走,走到胸腔,走到肩膀,把嗓子的优势在这里终於完全展开了。
温润的底色没变,但共鸣的空间打开了。
“这座城市的霓虹——”
“它们都在笑著问我:喂,你要去哪?”
“我翻遍了所有的口袋,找不到那把叫家的钥匙——”
郑在俊把音量往上推了一格。
“没关係,那就继续走吧。在世界顛倒之前,在路灯熄灭之前——”
“把流浪,当成我的waybackhome。”
录音间外面安静了几秒。
郑在俊把最后那段波形拉大,看了一眼振幅的走势。
白时温推门出来。
“怎么样?”
“副歌过了。”
郑在俊竖起两根手指:
“但主歌第二段要重录。把晚安说给路边的流浪猫听那句,你唱得太好了。”
白时温的眉头动了一下:
“太好了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在表演。”
郑在俊往前坐了坐:
“那句词的画面是一个人蹲在路边跟流浪猫说话。这个人已经累到开始跟猫道晚安了,他不会还有多余的情绪去把这句话唱得动听。你刚才唱的时候,声音太漂亮了,气息太匀了。”
这个评价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