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1)

(' 听赵弛一说,自然舍不得把新衣裳弄脏。 无法,只得回到房内,读读书写写字,累了就跟小狼玩,饿了就去灶台上,蒸笼里温着包子,随时都能吃上。 又三日过去,水笙身子已好转七八分,每天吃着赵弛变着法熬的骨汤和鱼汤,脸颊的肉渐渐填满,随手一捏都是软的。 夜里,屋内烧着蜡烛,白天时,赵弛修补老屋,夜里,就在灯下写字。 水笙靠过去,自身后圈住对方的脖子,猫儿一样趴在对方背上,眸光扫向纸面。 赵弛一手写字,一手托着他。 “怎么都是食材和药材的名字?” “这些都是连日来所熬的骨汤方子。” 水笙隐隐萌生一丝念头。 赵弛适时开口:“若想把摊子的生意做大,只靠原来的吃食还不够。上次与你去塘桥镇,在城中吃了几天生意最兴盛的馆子,便有些感悟。这几天你身子好转,我日夜琢磨,才有了前几日的骨汤,想来成效还不错。” 话音未落,男人粗糙的手指贴在水笙软润的脸颊轻轻一捏,偏过头亲了一下。 脸皮薄的少年登时脸红。 生病的这段日子没与赵驰亲密,从前那些冒出来的胆子又缩了回去。 眼下要他伸手摸到赵驰身上,定是万万不敢的,眼珠子颤颤地转动,只会害羞地张嘴巴。 开春的前一夜,下了整宿的雨。 水笙半夜惊醒,只觉双腿异常暖和。 他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看去,很快发现坐在床尾的身影。 赵驰捂着他的腿缓慢揉搓,又放在怀里热着。 “赵驰……” 赵驰重新躺下,将他搂入怀中。 “外头落了大半夜的雨,潮气重,腿可是不适,怎么半夜惊醒。” 水笙咕哝:“不疼,忽然想睁眼就睁开嘛。” 他抱紧男人,在黑暗里缓缓眨眼。 “赵驰,我睡不着了。” 宽大温暖的掌心拍拍他的背:“闭上眼睛,过会就能睡。” 水笙伸手摸来摸去,赵驰胸膛跳了几下,紧按他的手,压着喉咙。 “水笙。” 水笙慢慢吞吞地,病一好就来了精神。 “……好久没摸了。” 赵驰揽着他,低声道:“我摸你。” 说罢,掌心一拢,粗糙的指腹反复刮蹭。 水笙细细轻轻地叫,蜷起身子,不过半刻,便失神地趴在赵驰胸膛,手脚像一汪水。 赵驰横过手臂,倒点温水喂他,继续用棉布擦干净,把他放回枕上。 “好好睡一觉。” 水笙累得眼皮都掀不开,很快合沉入梦境。 赵驰坐在床尾,仰头吐着粗气。 良久,等他松开手掌,扯了块布围着,匆匆去了后院洗漱。 * 白天仍落着雨,村子周围白茫茫一片。潮气重了,水雾环绕山野,干涸了整个冬日的土地变得松软湿润。 屋内点着碳,房间还算干燥。 水笙一早就醒了,念会儿书,不多时便有些着凉,说话闷声闷气。 他喝下煮好的姜汤,手指一下一下摸着小狼的耳朵,眼神跟着赵驰转。 瞥见男人收拾雨具,连忙问:“要出去么?” 赵驰:“进城一趟。” 水笙纳闷:“外头一直下雨,非要今日出去么。” “今天必须过去,”赵驰解释:“年前跟衣铺定做两身喜袍,可以领回来了。” “……!”水笙结结巴巴地,抱着小狼的脑袋泛傻:“喜袍做好了吗。” 赵驰“嗯”一声。 “老先生给我们算过两个吉日,一个是在你去叶海山家里的第二天,另外一个,就在半个月后。” 水笙白皙的脸立刻红透,支支吾吾地,望着人傻笑。 赵驰抱着他:“我等不及,不想等太久了,等日子一到,咱们就成亲。” 水笙眼神害羞又明亮,点点头:“那,那你快去吧,路上当心。” 赵驰低头,在他眉眼两处轻轻啄吻。 “困了就歇息,我很快回来。” 分别前,水笙站在台阶上目送对方。 几个常去摊子吃面的年轻汉子经过,他们打算趁着耕种之前进城做工,瞧见赵驰架着马车,便问:“赵大哥,能不能稍我们一程?” 赵驰也不废话:“上来。” 几人连忙道谢,钻进车里坐好,看看赵驰,再看看台阶上的水笙,纷纷咋舌。 一个冬天不见,水笙好像更好看了,身上的料子可真暖和,毛绒绒的,那是城里有钱人家才会穿的斗篷呢。 赵驰扭头,望着台阶上的身影。 “回去,别着凉了。” 水笙笑容腼腆,乖乖回了屋。 马车上,几个年轻人你一句我一句。 ', ' ')(' “赵大哥,你不稍水笙进城啊?” 赵驰:“赶路,带他不方便。” “忙什么呢?” “取喜服。” 几人惊讶。 “谁要成亲?” 赵驰:“我。” 小伙子问:“和……和水笙?” “嗯。” 车内的几人一拍大腿:“我就知道!” 赵驰:“……” 都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他们搓搓手,壮着胆子,说道:“赵大哥,平时我们到摊子吃面,早就发现了。你,你看水笙的眼神,比俺看村里的柳儿还那什么,一点都不清白!” “……” 下着雨,四周宁谧,水笙只写了会儿字,思绪仿佛被檐下的雨丝拉扯,不由自主地走神。 他望着窗外的树梢,握住的毛笔一松,抬起胳膊,将小狼的大脑袋抱到怀里,使劲揉了一通。 少年止不住翘起嘴角,低声喃喃,跟小狼说了好一会儿话。 “我要成亲了……” “小狼,到时候给你整朵大红花戴着,可好呀?” “赵驰方才去拿喜服,也不知道他穿少会是何种模样。” “嘿嘿……嘿……” 水笙胡言乱道,到最后,竟不知说的什么。 与小狼说够话,又站起来绕屋走几圈,心绪难宁,绞着手指头傻笑。 出神之际,外头来了人。 水笙前去开门,来的是金巧儿。 姑娘一身红绿袄子,扎两个麻花辫,臂弯里挎个竹篮,盖着灰色棉布,笑吟吟的,模样十足喜庆。 水笙把她迎进屋:“怎么过来了?” 金巧儿将竹篮放在桌上:“喏,给你送这个的,前些天赵大哥托我做的。” 棉布掀开,竹篮里装的赫然是新扎的鞋子,拢共九双。 金巧儿笑道:“九双新鞋一般是成婚时才用的,在咱们民间里有个说法,结了亲的夫妻长长久久,永结同心,白首偕老。” 她挤眉弄眼:“水笙,你跟赵大哥是不是好事将近啦?” 听完,水笙霎时脸红。 他盯着地面,害羞地点点头:“嗯……半个月后,赵驰说要与我成亲。” 金巧儿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最早认识的同龄人,自然心生好感。 “巧儿姐,到时候你和柳儿姐来吃酒吧。” 赵驰说请一些相熟的人来吃酒,左思右想,也没几个人。 金巧儿爽快大笑:“好啊,到时候我给你缝个新的被面当贺礼,绣鸳鸯戏水的图案。” 水笙两耳抹了胭脂似的:“多,多谢……” 送走金巧儿,他小心翼翼地把每一双鞋子取出来打量,多是他的尺寸,只有两双是赵驰的。 内心既甜蜜又酸楚,水笙揉了揉眼睛,抱鞋走到门前,抻长脖子眺望。 赵驰明明才出去不久,他却有种几日未见的惆怅,好想立刻看到对方。 午后,水笙睡了一觉起来。 他弯着腰穿好鞋袜,方才起身,便听有推门而入,来人拎着一个包袱,竟是赵驰提前到家了。 他赶忙围过去,外衣都没披上。 屋子里有些阴冷,赵驰把他带到床边,摸了摸他的手脚:“靠着炭暖和点。” 继而低声道:“答应你会尽快回来,便不会食言。” 赵驰打开包袱,取出一身叠好的喜袍,将其展开。 袍子崭新,布色朱红,是交领直袍的款式,衣边绣了些云纹,还有一对比衣袍颜色更深的腰衿。 其袖口用略微深红的颜色滚了一道边,与之对应的,是赵驰的那件,袖口滚边为黑色。 另外,赵驰让衣铺掌柜多配了一朵红绸簪花,新郎官在束发时簪上喜庆又好看,留给水笙用的。 普通百姓所用的喜服并不华丽,可正是这样简朴的衣袍,处处透着赵驰的用心,尽可能将眼前最好的一切都给水笙。 水笙抿唇,紧紧盯着,转不开眼睛。 他听见赵驰问:“可还喜欢?衣裳朴素了些,若你……” “喜欢的,”水笙打断:“这些都是你准备的,我很喜欢。” ', ' ')